2003年4月3日,我和一個姊妹去帶一新人,這個新人還沒定真,將我們舉報了,結果來了四個穿便衣的惡警氣勢洶洶地把我們兩人強行推到車上帶到派出所。一路上,我心裡異常緊張,因我身上帶著傳呼機還有部分教會的人員名單及一個筆記本。我很怕惡警發現這些東西,更怕弟兄姊妹給我打傳呼,所以,我一直迫切地向神禱告:「神哪,我該怎麼辦呢?求你給我開闢出路,不讓這些東西落入惡警手裡……」隨後,我把包裡的東西悄悄挪到腰裡,並說我肚子不好,要上廁所,惡警罵罵咧咧地說:「你他媽的就事多!」後在我再三要求下,他們讓一個女警看著我上廁所,等我一解腰帶,傳呼機從腰帶上掉了下來,我順手把它扔進了下水道,而放在腰裡的包因當時怕被女警發現,就沒敢扔下去,放在了旁邊的垃圾桶裡,本想到晚上再上廁所時扔到廁所裡,結果我再也沒能去那個廁所。過後,我扔在垃圾桶裡的包被惡警發現了。
惡警們把我和姊妹關在屋子裡,讓我們脫光衣服搜了一遍,就連頭髮也捏一捏,看藏沒藏東西,搜完後,他們給我們戴上手銬並關在屋裡。到了晚上,惡警將我們分開嚴厲審訊,他們問我:「是哪裡人?叫什麼名字?什麼時候來這裡的?來這裡幹什麼?住在什麼地方?你信什麼?和你一塊的叫什麼?」因對我的回答不滿意,惡警們氣洶洶地說:「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不說實話有你好看的!說!你們的頭兒是誰?你是幹啥的?說了可以從輕處理。」當時我想:我又沒犯法、沒犯罪,警察不會把我怎麼樣的。因此,不管他們怎樣逼問,我都不回答,因我已立下心志:決不當猶大,決不出賣弟兄姊妹,更不出賣神家利益。他們見問不出什麼來,就氣急敗壞,對我一頓拳打腳踢,並惡狠狠地說:「讓你不說,給你點顏色看看,讓你開飛機!」隨即對我又是一陣猛烈的拳打腳踢。之後,他勒令我坐在地上,把我的手銬上,朝背後使勁反擰起來,後邊放上一個椅子,用繩子把我的手綁在椅子背上,然後用手使勁往下壓我的胳膊。頓時,我的胳膊就像斷了似的,疼得我發出撕心裂肺的尖叫聲。他們就這樣來回不停地折磨了我幾個小時,後來我實在承受不住渾身抽搐,他們看見後,說:「你別裝瘋賣傻了,你這兩下子我們領教過,你嚇唬誰呀?你認為這樣就放過你了?」他們見我繼續抽搐,一惡警說:「到廁所弄點屎來,放到她嘴裡,看她吃不吃。」他們就從廁所裡用棍子弄來一些屎,抹在了我的嘴裡讓我吃,我還是口吐白沫,他們看我還在抽搐,才把我從椅子上放了下來。我的渾身就像抽筋一樣疼痛難忍,我大聲叫喊,癱倒在地上,過了很長時間我的手和胳膊才聽使喚。惡魔怕我撞牆自殺,就給我戴上一個頭盔,隨後把我拖回小鐵屋。我一邊哭一邊向神禱告:「神啊,我的肉體太軟弱,願你保守我,不管撒但怎麼迫害,我死也不當猶大背叛你,不出賣弟兄姊妹和神家利益,我願為你站住見證來羞辱老撒但。」